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推进实验室全面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政字〔2018〕32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验室开放项目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学生参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确实选拔培育一批优秀项目。申请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学生和教师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1、附件2),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报实验室开放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9月15日17:30前报教务处(明德楼C205)。
二、开放范围
各级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创新实践基地等(以下统称“实验室”)在完成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实验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开放共享,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
三、开放形式
全校各类实验室,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时间进行实验教学外,还应根据自身的条件,采取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四、项目要求
1.开放实验项目不得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验项目重复。
2.项目成员应为我校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全日制学生,项目小组须聘请我校在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作为指导教师,指导老师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位指导教师限申报(指导)1项。
五、项目结项及经费管理
(一)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指导书1份。
2.开放实验的实验记录复印件1份。
3.批改过的学生实验报告复印件1份。
4.其他能够反映实验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实物、软件、设计类作品、获奖证书、模型或装置的照片、图片等)。
5.以本项目为基础取得相关成果满足下列至少一项:
(1)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国际与全国性学术性会议上全文公开发表(含已接受)至少1篇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
(2)申请与课题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参加相关的学科竞赛(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目录)II类二级及以上获奖。
(二)项目经费管理
1.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其中工科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3000元。
2.立项后,学校将项目经费的40%划拨至所在学院,项目结项后再划拨剩余60%。项目经费当年使用完毕,剩余经费不结转。
3.立项项目在申请时间内如未完成,可以申请延期,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8个月。如项目(含延期)未结项,将在下一批项目中以学院为单位扣除已划拨项目经费。
联系人:王炜,联系电话:56889575,邮箱:20161018@zzut.edu.cn。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