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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6—203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1日 14:41 发布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6—203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函〔2026〕48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建2026—203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切实做好我校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围绕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能力,充分发挥“参谋部”“咨询团”“指导组”“推动队”作用,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本科教学建设、贯彻专业规范及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

(六)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教学指导委员会按专业类设置,名单详见附件1。各教学单位要对照我校本科专业设置,逐一确定对应专业类,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二)推荐名额。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均可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应教学单位申报;学校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后,按照省定限额,结合专业类分布和人选条件统筹衡量、择优把关,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任职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应具有副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其中推荐担任主任委员的应具有教授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或全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

(二)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应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支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较强,业内认可度高,其他任职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专家条件执行。

(三)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

(二)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照任职条件严格审核,重点核实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职称、年龄、近五年本科教学情况等,择优推荐,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审定。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汇总审核后,组织评审,报学校研究审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四)统一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整理报送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每个推荐人选须提交推荐表1份,推荐表所填内容须经本人确认,教学单位汇总表1份。

(二)材料格式及命名。汇总表提交EXCEL和盖章PDF两个版本,以“汇总表-教学单位名称”命名;推荐表提交Word版和盖章PDF两个版本,以“推荐表-教学单位-姓名”命名。电子版汇总表和推荐表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和邮件名称以学院全称命名。

(三)校内报送。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6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46045@zzut.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0371-68229725。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推荐,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三)核实信息,落实责任。对推荐人员信息逐一核实,确保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委员开展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并对委员思想政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好监督。


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