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科生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1〕429号)等相关要求,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确保实习教学效果与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要求,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和落实学生实习计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实习内容,制订实习工作方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过程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提升实习教学质量,为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习形式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在组织形式上,可选择采用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原则上,各类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确需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加强对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严禁实习走过场,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三、组织管理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实习生思想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实习单位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情况,把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放在首位,有效防止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专业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实习管理细则,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从实习内容、组织形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教学管理及评价等各方面,切实加强实习组织,严格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要求,落实实习安排。
3.实习教学要签订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实习协议。禁止任何人向学生收取押金、管理费、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或其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不得安排学生从事有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实习内容以外的实习活动;如因工作失误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4.应遴选具有良好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环节的实习任务,并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各学院应在外出实习前为每名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重申指导教师职责与学生纪律要求,对实习任务、内容安排及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说明。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防范应对等安全常识教育,告知实习期间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6.各学院应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拓展合作范围,在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学生竞赛、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将行业企业新需求、新技术进展融入实习实践全过程,提升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7.各学院要对整个实习周期作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记录,并从多角度收集学生参与实习过程的各种佐证材料,以保证能对实习质量进行客观评价。要注重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安排表,实习、实训教学安排表,实习检查记录表,校外实习评价表,实习总结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实习过程监控,实习期间应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和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不定期走访学生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状况和表现,共同研究解决学生实习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实习教育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规范实习经费的使用,有效提高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率。教学实习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前提下,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3.各教学单位的实习工作负责人,要在实习开始后,及时关注学生、教师的参与情况;在实习结束后,于每月20日前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报实习完成情况。
4.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6日前将本单位签字盖章的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实习计划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明德楼C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1018@zzut.edu.cn。
教务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