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保证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完成,现将期末考试(考查)具体安排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认真执行。
一、考试日期
1、本学期教学时间2009年元旦结束,考查课于2009年元旦前随堂进行,2009年元月5日到元月16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2、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上午8:10至9:40;《形势与政策》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上午10:00至11:30;《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下午14:00至15:30;《大学生就业指导》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5日下午15:40至17:10;《公共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6日上午8∶10至10∶10。《大学语文》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6日下午14:00至16:00;《高等数学》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7日上午8:10至10:10;《公共数据库》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7日下午14:00至16:00;《大学英语》08级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8日上午8∶10至10∶10;07级考试时间为:2009年元月9日上午8∶10至10∶10。
以上公共课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组织出题并于12月26日前把试卷交教务处,教务处抽取考试试卷后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印刷试卷并于考前2天把试卷发放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各专业其它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科目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统一安排,最后一门考试课必须在元月13日之后进行,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将考试(查)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按教务处指定格式于考试(查)前报教务科。
二、命题的要求
1.各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命题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不同层次(统招、对口等)学生,原则上不能使用同一试卷。公共基础课要求统一命题。各任课教师命题时每门课程(含考查)应有要求和份量大致相同的A、B卷。由教务处任选一份作为期末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试卷。任课教师不可以指定某试卷为期末试卷。同一份试卷,只能使用一次。 2.试题要保证质量,让少数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并有一定的不及格率。形式可多样化。要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基本概念和应用能力相结合,防止试题偏难或偏易。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3.试题必须用计算机打印,纸张统一用B4型号复印纸,正文一律用宋体字。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及院长签字后,在考试前一周由任课老师本人(或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交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从A、B卷中任取一份作为本次考试用卷。只有一套试卷或不符合要求的试卷不予接收。用旧卷子作为本次考试试卷,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三、试卷的保密
1.各类试卷出题人和试卷印刷人员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出现试卷泄密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命题、考试期间各学院用作命题的计算机应断开网线,同时禁止学生使用。如确须上网应将试卷备份至软盘并彻底删除计算机上试卷及有关内容。
3.试卷印刷工作要指定专人,封闭进行。试卷印刷期间,印刷试卷场所内所有用过的版纸、试卷印刷纸等废品,待考试完全结束后由学院领导现场监督进行清理。
四、关于考试工作
1.在不降低质量的前提下,考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开卷考试的须报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在考试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教育,重申考场纪律,以端正考风。考试时,应向学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学生漏答题目。考试结束时应等待清点试卷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学生不准进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各监考教师应认真地执行此条规定。各科目任课教师负责巡视各考场。各学院应安排院领导巡视考场。教务处将邀请校领导和督导员在考试(查)期间巡视考场、检查监考情况。巡视人员应佩戴教务处印发的标志牌。
4.若发现学生作弊,监考人员应及时把作弊的情况填写到《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到教务处,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对于缓考、免修等手续的办理截止于17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办理。
五、关于评卷工作
1.要努力搞好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工作。公共基础课要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其它课程也尽可能集体评卷。评卷应及时、尽快得出成绩,评卷要坚持标准,杜绝人情分,防止分数贬值。
2.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第三天登录校园网(数字校园web版)输入成绩,经院领导审核后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任课教师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各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
中州大学教务处
200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