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后补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本学期共18周,其中教学周为17周,第18周为考试周。为保证教学计划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17周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的课程统一安排在国庆节后开始补课,补课时间为每周三中午12:30——14:00,外聘教师可安排在周五下午补课,为避免教室冲突,各学院补课教师使用分配给学院的考试用教室。请各学院于9月29日前把本学期补课安排交C202(纸质及电子文档)。请各教学院(部)严格执行,补课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巡查。
附上课时间表:
节次 | 时间 |
1——2节 | 8:10——9:40 |
3——4节 | 9:55——11:25 |
周三中午补课 | 12:30——14:00 |
5——6节 | 14:10——15:40 |
7——8节 | 15:55——17:25 |
教务处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