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上级文件通知,为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改革与发展,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具体建设范围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76号)。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推进校企对接、探索系统培养、强化实践育人、转变培养方式、建设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六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76号)。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 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 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 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申报事项
1. 申报要求:本次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意义重大,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注重申报质量,择优申报。学校将组织评审,限额推荐。
2. 材料要求: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材料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见附件2)和《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各一式六份,含电子文档)。项目任务书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
3. 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月29日将申报材料要点报送教务处,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专业后,按材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3月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