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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012-02-15 16:51:22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精神,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改革与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决定启动实施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改革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建设范围
我省在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全面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实施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三、建设内容
(一)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
1.推进校企对接。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推进素质教育;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探索系统培养。推进中高职衔接,探索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的制度和形式,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明确各自教学重点,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改革评价办法,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通道。
3.强化实践育人。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为校内实训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将课堂建到生产一线,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实习实训安全保障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提高教学效果。
4.转变培养方式。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模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破解校企合作时空障碍。与企业合作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虚拟运营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堂,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使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工作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实现校企联合教学。
5.建设教学团队。建立和完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促进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和树立行业影响力,促进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比例的教学任务。通过校企合作,建设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教学机制,推进校企之间技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制度化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突出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发扬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
6.实施第三方评价。建立就业(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并对毕业生毕业后至少五年的发展轨迹进行持续追踪。通过对教育教学活动和职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分析学生(毕业生)、教师、管理人员等有关学习(培训)、教学、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为教学质量管理、招考办法改革、专业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调整创新、办学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设规划
2012-2014年每年遴选150个专业点开展专业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专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75个。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六、2012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各高校按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择优推荐本校相关专业点。具体推荐名额如下:郑州大学推荐限额为7个;河南大学推荐限额为5个,其他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推荐名额为4个,其他本科高等学校推荐限额为3个。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含骨干院校建设单位)推荐限额为3个,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含骨干院校建设单位)推荐限额为2个,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推荐限额为1个。
2.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2年度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29个参加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评选建设。
3. 我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材料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各高校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要将项目遴选推荐情况以公文形式报我厅高教处,同时报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各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项目任务书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各高校务于3月12-13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投资大厦711房间(郑州市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逾期不予受理。
4. 请各高等学校分别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请各高等学校将本单位联系人的信息于3月8日前发邮件至gaojiao802@163.com(见附件3)。
本文及附件可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gaojiao.haedu.gov.cn/)浏览并下载。
联系人:季双丽、杨长春;联系电话:0371-69691869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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