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学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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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17:21 发布者:

学校各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查、考试将于6月24日- 7月5日在英才、金河、航海、龙子湖四个校区同时进行,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现将考试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考查课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进行。

(二)考试课

2024年7月1日-7月5日进行。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7月1日

(周一)上午

8:00-10:00

2023级(本科)(理工科)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7月1日

(周一)下午

14:00-16:00

2023级(本科)大学物理

7月2日

(周二)上午

08:00-10:00

2022级(本科)概率与数理统计A,B,C

2023级(专科)高等数学Z(2)

7月2日

(周二)下午

14:00-16:00

2023级(本科)思想道德与法治

2023级(本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1级(本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食品与化工学院)

2022级(专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学院、传媒学院和文化遗产与艺术设计学院)

7月3日

(周三)上午

08:00-10:00

2023级(本科)大学英语2

2023级(专科)大学英语2

7月3日

(周三)下午

14:00-16:00

2022级(本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22级(本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23级(专科)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23级(专科)思想道德与法治

7月4日

(周四)上午

08:00-10:00

2023级(本科)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高等数学C(2)

三、考试要求

1. 考场按照每30人配置2位监考教师,阶梯教室最多排2个考场,左右最少隔开一个位置。

2.《高等数学》初修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按常规设置考场;重修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按照本科、专科单独设置重修考场。其他公共科目如重修人数较多,可参照执行。

3. 所有考试课考试时长统一为:120分钟。各专业其他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科目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请各学院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及方式,在青果教务系统中排考,将考试安排表于6月27日12:00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zzdxjwk@163.com,纸质版由学院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咨询电话:68229812。

四、命题、阅卷要求

请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试命题、阅卷质量标准》进行期末考试的命题和阅卷。

五、试卷保密

(一)试卷印刷、分发、保管等保密要求

试卷印刷工作要指定专人,封闭进行。试卷印刷期间,印刷试卷场所内所有用过的版纸、试卷印刷纸等废品,待考试完全结束后由学院领导现场监督进行清理。

负责公共课的学院,要有专人(同时2人以上)负责试卷的印刷、接收、保管、分发、备用卷管理、领取登记等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其他各学院领取、接送、保管、分发等工作同上,应有专人(同时2人以上)负责。

(二)命题设备设施使用保密要求

命题、考试期间各学院用作命题的计算机应断开网线,同时禁止学生使用。如确须上网应将试卷备份至移动存储设备并彻底删除计算机上试卷及有关内容。

六、考试工作

(一)考试形式

笔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考试课开卷考试的须报教务处备案。

(二)考场学生名单

考生签到表由各学院负责打印,监考教师对照考场学生名单认真核对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准确填写考试人数及缺考名单。

(三)考前教育

各学院在考试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教育,重申考场纪律,以端正考风。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应向学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学生漏答题目。考试结束时应等待清点试卷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学生不准进考场,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以内方可离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各监考教师应认真地执行此条规定。各科目任课教师负责巡视各考场。各学院应安排院领导巡视考场。督导人员在考试(查)期间巡视考场、检查监考情况。

(五)考试作弊处理流程

监考人员若发现学生作弊应在考场记录单详细记录作弊情况,考试结束后将学生作弊证据连同试卷、监考人员书面证明材料交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学院考试领导小组要及时写出该生作弊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教务处,上报学生作弊材料包括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件、作弊证据、监考人员证明、学生检查及学院处理意见等。监考人员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缓考办理

对于缓考手续的办理截止于6月28日,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办理。

七、巡考安排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单位、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巡查;评估督导处组织校级督导人员进行巡考;各学院组织院级巡考。

八、成绩录入

(一)录入时间

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24年7月6日0:00-2024年7月21日23:59

各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逾期将无法录入成绩。

成绩录入后,经院领导审核后打印成绩单及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各学院汇总后留存备案。

(二)录入相关说明

1. 成绩录入时,学生考试作弊按“0”分计,缺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缺考”字段,缓考学生(已通过审批)的成绩无需录入。注意,无故缺考考生将取消参加课程补考的资格。

2. 成绩录入过程中,在暂存状态下,成绩录入出现错误可以清空保存,重新录入成绩。

3. 在未确定成绩录入完整无误的情况下,先点击暂存,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发现有误的,按照学校流程进行成绩更正。

九、考试条件保障

(一)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保障考试期间网络畅通。

(二)后勤服务中心

1. 做好考试期间校园电力保障;

2. 做好环境卫生、预防性消毒、通风。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