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将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面试和认定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至1月17日,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网上填报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与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在网上申报有效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申报的申请人,将无法参加本次面试或认定。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三、校内材料受理时间与地点
受理申请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仅此一天)
受理地点:C座206房间 电话:68229756
四、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相关资料均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全日制教育硕士只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该材料学校统一出具,无需个人准备)。
2.参加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4)和第(10)项外,另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材料整理要求
1.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1)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2)有涂改痕迹的;
(3)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5)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品德表》和《体检表》均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官网下载(http://jszg.haedu.gov.cn)
2.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2)。个人材料分两套分别装袋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退回个人。《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原件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定结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材料时,须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每人278元(自备零钱)。
4.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请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统一报送,以免丢失。
教务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