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表彰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依照《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的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评选原则上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二、符合条件的教师请认真填写《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见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纸质(一式五份)与电子文档于4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资培训科。
三、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确定。学校将在校级教学名师奖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教师参加河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教务处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