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2018年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为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一般项目。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项。延期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提交《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计划和目标,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或教材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省内其它高等学校及校内相关教学单位。
4.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出版的教材,需在显著位置注明“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5.为打击学术腐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查重率>30%者暂不予结项,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专家审定。
三、提交结项材料要求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2.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论文检索页各1份,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论文检索页装订成册。
3.结项形式为著作或教材的项目,需提交著作或教材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检索页各1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
4.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1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研究报告正文电子版需于2018年9月18日前发送至27091511@qq.com,邮件及附件文档主题:姓名+项目名称。
5.以上材料须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结项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粘贴该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皮1份)。
四、材料审验
各学院(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经审验合格,各学院(部)要在《结项审批书》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部)统一填写,并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27091511@qq.com。
五、材料收取时间
结项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报送,收取纸质结项材料时间: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尤胜
联系电话:0371-68229814
教务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