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办法(试行)》及教师教学管理相关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青年教师助课助教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年新入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青年教师及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青年教师。
二、助课助教申请程序
1.拟助课教师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课助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由教学单位确定审核通过的助课助教名单,分配经教学单位遴选的指导教师,并安排助课助教教学任务。
三、助课助教工作任务
应完成至少1门全日制理论课程(原则上不少于32学时)的完整助课助教任务,每学期只能助课助教1门课程,最长不超过2个学期。主要任务具体包括:
1.随堂旁听指导教师课程,协助指导教师开展课堂讨论、课后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课程考核等工作。
2.参与指导教师组织的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
3.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制作1门课程的教学资料,包括教案、参考资料、多媒体课件、试卷等。
4.助课后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至少2个学时的教学内容试讲,指导教师课堂听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5.做好助课助教过程记录,每次助课助教学习后需认真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课助教学习记录表》(附件2)。
6.助课助教任务完成后,参加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的考核。
四、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及指导任务
(一)遴选条件
指导教师应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且教学效果良好的优秀教师,原则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骨干等应主动申报承担助教导师工作。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5年以上教龄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2.近三年每年至少为全日制本科生主讲1门理论课程。
3.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助课助教不超过2名。
(二)指导任务
1.发挥对助课助教的传、帮、带作用,使其尽快完成角色转换,达到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2.检查青年教师对各个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试讲、备课、编写教案或讲义、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其教学中所遇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
五、助教及指导教师考核
学期助课助教工作结束后,由教学位组织助课助教教师以及指导教师考核。
助教考核合格者,其当学期助课助教课时工作量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其当学期助课助教课时工作量不予计算。指导教师考核合格者,其教学指导工作量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不予安排指导教师任务。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落实。各学院要按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助课助教制度,确保新教师人人突破教学关,保证教学质量。
(二)强化过程管理。学院要强化助课助教人员资格审查、申请、导师及助教考核等环节过程管理,督促参加助课的教师应在所助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该课程的所有教学环节,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学校也将组织督导专家对助课助教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虚假助课助教等情况将不予认定。
(三)各教学单位于8月24日前将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助课助教申请表(附件1)的纸质版(一式两份)、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青年教师申请助课助教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教务处C201。
联系人:李圆圆;联系电话:0371-56889569。
教务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