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专业建设的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学校决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具有示范作用的以单门课程为主的精品课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建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以精品课程建设为龙头,带动新一轮的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创新将起到积极作用。为此,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1.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精品课程建设管理体系,各学院要制定可行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要根据学校定位与专业特色,合理推荐和选拔精品课程。要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在组织规划精品课程建设时,要以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要把精品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结合起来。
2.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1)师资队伍。精品课程建设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持,鼓励具有良好教学素质和敬业精神的中、青年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吸收青年教师参与到课程建设中来。专业课教师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双师素质。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2)教材。选用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高水平且适用的教材及配套的辅助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教材体系科学、合理,能反映时代特点。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3)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习、设计大纲完备,质量高;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命题、阅卷,并逐步建立试题库。
(4)实验教学。实验课有较先进的实验设备且设备使用率高,实验体系科学,开出的实验数量和质量符合课程大纲的要求。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和设计型实验,鼓励本专业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5)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研讨课、实验、考核等)的质量较长时间内稳定在较高水平,能及时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注重学生能力(特别是创造能力)、全面素质的培养与提高。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教学效果好,获得听课学生和后续课程任课教师的好评。
(6)教学改革。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并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等方面有成功的经验和教学成果。
(7)教研室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并富有成效,教学档案完备。
(8)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二、精品课程申报与评审
1.立项申报范围。全校各专业优秀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2.立项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在校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主讲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课程建设基础,有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同时,需要录制现场教学录像。
3.立项申报时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每年申请一次,填写《中州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建设期两年。详细时间安排见学校当年精品课程立项通知。
4.评审方式。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立项进行评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的课程立项进行审批。
5.评审指标。为保证评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将依据《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详见附件3)。
三、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与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分期分批投入。
2.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必备的教学设备、参考书和资料、多媒体教学、教材建设以及参加国内有关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等活动的开支。
3. 经费使用及管理详见《中州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费管理办法》。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精品课程的建设由所在院、教研室负责。各院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负责组织教研室和相关教师制定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课程建设负责人必须由长期从事该门课程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确定进行精品课程建设的学院和教研室应定期检查教学质量,检查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建设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并报教务处。学校每年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检查评议,并通报检查结果。另外,精品课程建设将与各学院(部)申报新专业、年终考核、教师晋升职称统一挂钩。
4. 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五、精品课程建设评估
1.凡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到期必须进行评估。课程评估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2.评估程序
(1)课程组自评。凡被评估的精品课程,应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报教务处。
(2)专家组评估。学校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课程自评报告和结果进行初审,并采取质疑、听课、抽样、座谈、检查教学文件、教学条件和课程是否上网等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对评估体系中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评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与等级,写出评估报告,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3)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课程组自评和专家小组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审定评估课程的等级。
六、精品课程建设的运行管理
1.课程上网
为保证精品课程的正常运行,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提供技术支撑,学校将完善“精品课程建设网站”。校级精品课程一经确定,即由学校负责登入校园网,保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与维护。
2.课程升级
主讲教师应对主讲的精品课程定期进行升级,以确保课程质量。课程升级经费在课程建设费中开支。
3.知识产权管理
校级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属于学校。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向学校承诺其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年度检查
校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停拨课程建设经费,但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的恢复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复查不合格的课程下一次不能重新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七、奖励与惩处
l.评为精品课程的,学校授予“中州大学精品课程”称号并颁发证书。
2.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出版必要的教材,给予优先考虑。
3.获得“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组,在申请相关教学科研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
4.对参与“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讲教师,晋升职称时可作为优先条件之一。
5.对于校级精品课程中效果明显、特色突出的课程,学校将推荐其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评审。
6.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改进提高,并申请参加下批评估;对于精品课程建设不负责任或组织不力者,学校将予以通报,课程组主要负责人下一次申报教学科研课题不予批准,有关院(部)在下一次申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课题等项目时将严格受限。
7.“精品课程”称号每两年认定一次,在认定期内如出现明显的教学质量下降或重大教学事故,将取消其“精品课程”称号。
八、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