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豫政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2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高〔2023〕72号)、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办高〔2024〕144号)。
立项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课程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四、鉴定结项方式
1.各学院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后,各项目负责人7月10日上午10:00前,登录“校内评审平台”(https://zhzhu.kypt.chaoxing.com),提交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2.课程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汇报、审议材料、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电话:0371-56889569
教务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