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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位论文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08:23 发布者:

各本科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及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学位论文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管理,扎实推进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持续夯实本科教学质量根基,全面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筑牢思想育人底线

各本科生学院要常态化组织指导教师、应届毕业生开展全覆盖的学术诚信与科研规范教育,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将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法治观和价值观,清晰掌握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置规定,自觉抵制抄袭、剽窃、伪造数据、买卖论文、代写论文等违规行为,从源头筑牢学术诚信思想防线。

二、强化统筹组织管理,提升精细管控水平

各本科生学院要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撰写、答辩等各环节的全方位过程管理,针对性排查存在的问题,结合本科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对照整改。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保障举措,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提出具体的质量监控措施,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三、压实导师主体责任,严把论文质量关口

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全体指导教师须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对照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和规范要求,全程深度参与学生选题、调研、撰写、修改、定稿全流程。常态化开展阶段性指导、进度核查与质量把关,针对论文存在的问题逐项梳理、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闭环整改。强化过程预警,及时发现、纠正学生学术不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规范开展指导工作、留存指导记录,切实履行育人职责,严守论文质量底线。

针对校内外双导师联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各本科生学院需强化专项过程管理,推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与学生常态化沟通对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材料,须经校内外导师共同审核、签字确认,论文内容须完整体现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工作相关信息,确保联合指导工作规范落地、有据可查、全程可控。

四、聚焦薄弱短板环节,实施精准监管帮扶

各本科生学院要全面梳理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短板,聚焦论文质量、学术诚信重点风险领域,建立毕业设计(论文)重点关注学生、重点督导教师动态清单机制,实行分类监管、精准帮扶。针对每一学年首次答辩未通过、需返修重写的学生,指导教师应进一步加强指导,并适时开展预警告诫,督促其端正态度、按期完成论文修改。

五、健全常态排查机制,严肃违规追责问责

各本科生学院须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紧盯网络平台、社交群组等重点渠道,全面排查论文代写、付费降重、买卖论文等违规信息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对排查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线索,要依规及时核查、从严处置、限期整改,建立整治台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毕业设计(论文)真实性、规范性底线。对论文管理履职不力、监管缺位、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学校将依规采取约谈通报、专业限招、暂停招生等约束措施。

六、加强对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要高度关注成人教育本科学位论文管理工作的高风险领域,针对性强化过程监管与质量把控。持续深化与联合培养单位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定期开展培养质量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流程,全面做好学校各项制度规范、工作通知的传达落实。严格对标执行本通知上述五项工作要求,从严抓实成人教育论文诚信教育、过程指导、质量审核、风险排查等工作,全力保障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顺利通过国家级抽检。

各相关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规范管理流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化解论文质量与学术诚信各类风险隐患。持续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全流程管理,常态化深化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各类学术不端行为,以严谨细致的过程管理筑牢育人质量底线,持续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整体质量。



教务处

2026年5月28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404/t20240426_112780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flfg/202201/t20220118_179043.html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https://www.gov.cn/zhengce/2018-05/30/content_5294886.htm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211/t20121113_170437.html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zhengce/guizhang/202112/t20211206_585094.html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511/t20151119_220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