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教高〔2022〕51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2〕673号)精神,现将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九批(含第八批延期)结项
(一)结项范围
1.2019年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鉴定。
2.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八批延期结项的4个项目参加本次鉴定。
3.第九批立项项目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特殊原因须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所在学校提出意见后报郑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待批复后方可延期。第八批延期结项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二)结项材料
《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书》和《结项鉴定汇总表》,并提交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及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二、第十批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名额
本科高校限报8项。校际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高校汇总,不计入本校限额。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教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全面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2.项目选题应在《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范围内,就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特色培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实践,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确定申报项目。
3.市级教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价值,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能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并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
4.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
5.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市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共同申报。支持多所高校联合申报。
6.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倾斜,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申报的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不超过限额的2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成员数量3人,最多限3个单位15人。
7.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市级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立项汇总表》、相关佐证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以及校级教改立项文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登录校内评审平台http://zhzhu.zlgc2.chaoxing.com/提交结项和申报材料,上传的相关材料(PDF格式)需加盖学院公章。请于10月8日(含)前完成材料上传提交。
联系人:尤胜 联系电话:0371-68229814
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