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37号)要求,现就我省推荐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阅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3.身体健康,自愿加入,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数量
每所高职院校可根据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为每个行指委推荐委员候选人1名,可为多个行指委推荐委员候选人。
三、材料要求
拟推荐的行指委委员候选人需填写《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和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拟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欢迎各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请于2014年11月24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及上述材料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师资科C206房间。
附文件:
gai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