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规定》,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教学质量评价共分为学院督导评价、同行互评及学生评教三部分,为确保评教质量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督导评价
1.评价主体:各学院(部)的院(部)督导。
2.评价对象:本学年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及外聘教师)。
3.评价要求:公正、准确的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并将成绩填报在附件1“2014-2015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计分表(学院督导)”中。
4.计分表纸质材料加盖学院(部)公章,负责人签名后于2015年6月26日前交至C201,电子档发邮箱20031002@zhzhu.edu.cn。
二、同行互评
1.评价主体:各学院(部)的任课教师。
2.评价对象:本学年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及外聘教师)。
3.评价要求:任课教师间进行“同行互评”,学院汇总平均后将成绩填报在附件2“2014-2015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计分表(同行评教)”中。
4.教师互评原始材料学院留存,计分表纸质材料于2015年6月26日前交至C201,电子档发邮箱20031002@zhzhu.edu.cn。
三、学生网上评教
1.评教主体:全体在校生。
2.评教对象:本学期担任自己所学课程授课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3.评教组织及实施:
(1)教学督导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各学院评教组织及实施情况;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登录网络进行评教。
(2)在学校规定的评教时间内,各学院可以采取组织学生集体评教或由学生个人自由上网评教的方式进行,学校不做统一安排。
4.评教时间及要求:
(1)评教时间:2015年6月15日——2015年8月30日。
(2)评教要求: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超过时限将无法登录评教系统,学生不参加评教将无法查到本门课程的分数。对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学生按自己的意愿评教,不得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教。如因个别学院学生参评率不高而影响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有关学院负责。
5.具体评教步骤:
(1)打开校园网主页,点击青果校园,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学生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数字校园综合管理平台。
(2)点击“教务管理”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点击“网上评教”,分别进入“提交问卷调查表”和“提交教学评价表”(两项都要填表提交),对本学期各门课程的任课老师进行评教。
附件:
1.2014-2015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计分表(学院督导).xls
2.2014-2015学年教学质量评价计分表(同行评教).xls教务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