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现将近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认真执行。
一、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
(1)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6年7月1日(第18周)结束。考查课于2016年6月27—7月1日随堂进行。
(2)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在第19周进行,其中2016年7月4日——5日考公共课;2016年7月6日——8日考专业课。
公共课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7月4日(周一)上午 |
8:20—9:5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 |
7月4日(周一)上午 |
10:10—11:40 |
形势与政策 |
7月4日(周一)下午 |
14:00—16:00 |
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
7月5日(周二)上午 |
8:30—10:30 |
大学英语(学生自带耳机,统招班听力8:40开始,对口班听力9:00开始,艺术类9:30开始) |
7月5日(周二)下午 |
14:00—16:00 |
高等数学 |
期末考试安排公共课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组织出题并于6月10日前把试卷交教务处,教务处抽取考试试卷后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印刷试卷并于考前2天把试卷发放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各专业其它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科目考试地点(更新过的教室分配见附件1)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将考试(查)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按教务处指定格式(见附件2)于考试(查)前报教务科。具体时间要求,考查课安排截止于第17周周三,考试课安排截止于第18周周三,考查课和考试课分开汇总,交于教务科李银凤老师。
2.命题要求
(1)各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命题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公共基础课要求统一命题。各任课教师命题时每门课程(含考查)应有要求和份量大致相同、重复率低于30%的A、B卷。由学院院长任选一份作为期末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试卷。任课教师不可以指定某试卷为期末试卷。同一份试卷,只能使用一次。
(2)试题要保证质量,让少数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并有一定的不及格率。形式可多样化。要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基本概念和应用能力相结合,防止试题偏难或偏易。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3)试题必须用计算机打印,纸张统一用B4型号复印纸,正文一律用宋体字。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及院长签字后,在考试前一周由任课老师本人(或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交学院审核,由学院院长从A、B卷中任取一份作为本次考试用卷。只有一套试卷或不符合要求的试卷不予接收。用旧试卷作为本次考试试卷,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试卷保密
(1)各类试卷出题人和试卷印刷人员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出现试卷泄密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命题、考试期间各学院用作命题的计算机应断开网线,同时禁止学生使用。如确须上网应将试卷备份至软盘并彻底删除计算机上试卷及有关内容。
(3)试卷印刷工作要指定专人,封闭进行。试卷印刷期间,印刷试卷场所内所有用过的版纸、试卷印刷纸等废品,待考试完全结束后由学院领导现场监督进行清理。
4.考试工作
(1)在不降低质量的前提下,考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开卷考试的须报教务处备案。
(2)考场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负责打印,监考教师应对照考场学生名单认真核对并在监考记录上准确填写应到、实到人数及缺考名单。
(3)各学院在考试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教育,重申考场纪律,以端正考风。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应向学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学生漏答题目。考试结束时应等待清点试卷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学生不准进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各监考教师应认真地执行此条规定。各科目任课教师负责巡视各考场。各学院应安排院领导巡视考场。教务处将邀请校领导和督导员在考试(查)期间巡视考场、检查监考情况。巡视人员应佩戴教务处印发的标志牌。
(5)监考人员若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该生作弊证据连同试卷、监考人员书面证明材料交学院考试领导组。学院考试领导组要及时写出该生作弊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学校教务处,上报学生作弊材料包括考场记录复印件、作弊证据、监考人员证明、学生检查及学院处理意见等。监考人员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于缓考、免修等手续的办理截止于17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办理。
5.评卷工作
(1)要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工作。公共基础课要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其它课程也尽可能集体评卷。评卷应准确、及时得出成绩,评卷要坚持评分标准,杜绝人情分。请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在本科目考试结束当天上报集体评卷时间和地点,交给教务科刘璐老师。督导科届时将督导评卷工作。
(2)本学期的成绩录入采用青果校园平台,录入成绩系统开放时间为4周,第17周至第20周,请各任课教师应在2016年7月15号之前登录校园青果校园信息平台输入成绩,错过录入时间,将无法录入。为了保证成绩的准确和完整,本学期的成绩录入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故不能完成者,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成绩录入后,经院领导审核后打印成绩单及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各学院汇总后备案,同时将各科成绩单交教务处一份备案。成绩录入的打印流程参见附件3。
(3)成绩录入时,学生考试作弊按“0”分计,缺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缺考”字段,缓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缓考”字段。注意,无故缺考考生将取消参加任课补考的资格。
(4)成绩录入过程中,在暂存状态下,成绩录入出现错误可以清空保存,重新录入成绩。
(5)在未确定成绩录入完整无误的情况下,先点击暂存,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发现有误的,需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试卷,到教务科进行更正。
二、下学期课表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2016年7月2日前在青果校园信息平台填报并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请各教务办公室主任和公共教研室主任于2016年6月16日9:00到C208会议室集中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开会时携带课程排课安排。
第16、17周为学院统一排课时间,第18周为教务处审核时间,第19周结束将关闭排课系统。
三、酬金填报
请各教务办公室主任6月20日之前把本学期外聘教师课酬及毕业生毕业补考监考酬金在校园网信息平台上(按照以往填报方式)填报(填报酬金的发放月份为2016年7月)并把纸质酬金表交至教务处C201室刘璐老师。
教务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