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现将近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教学部认真执行。
一、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
(1)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8年1月5日(第18周)结束。考查课于2018年1月1日——1月5日(第18周)随堂进行。
(2)计算机基础机试安排在2018年1月1日——4日(第18周)进行,各院具体的时间段分配另行通知。
(3)其他课程的期末考试在第19周进行,其中2018年1月8日——11日考公共课;同一班级的专业课考试原则上每天只可安排一场,不允许集中安排。
公共课考试安排具体如下: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月8日(周一)上午 |
8:20——10:20 |
2017级大学英语(学生自带耳机,普招专科8:30, 普招本科9:00,对口及艺体9:30) |
1月8日(周一)上午 |
10:40——12:1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普招本科) |
1月8日(周一)下午 |
14:00——16:00 |
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
1月9日(周二)上午 |
8:20——10:20 |
2016级大学英语(学生自带耳机,普招专科8:30, 对口9:00,艺体9:30) |
1月10日(周三)上午 |
10:40——12:10 |
形势与政策 |
1月11日(周四)上午 |
8:20——10:20 |
高等数学(本科线性代数) |
期末考试安排公共课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组织出题并于1月29日前把试卷交教务处,教务处抽取考试试卷后由负责公共课的教研室印刷试卷并于考前2天把试卷发放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各专业其它科目考试时间及所有科目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均由各学院统一安排,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并将考试(查)安排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按教务处指定格式于考试(查)前报教务科。
2.命题、阅卷要求
请参看附件“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课程考试命题、阅卷质量标准”。
3.试卷保密
(1)各类试卷出题人和试卷印刷人员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出现试卷泄密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命题、考试期间各学院用作命题的计算机应断开网线,同时禁止学生使用。如确须上网应将试卷备份至软盘并彻底删除计算机上试卷及有关内容。
(3)试卷印刷工作要指定专人,封闭进行。试卷印刷期间,印刷试卷场所内所有用过的版纸、试卷印刷纸等废品,待考试完全结束后由学院领导现场监督进行清理。
4.考试工作
(1)在不降低质量的前提下,考试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开卷考试的须报教务处备案。
(2)考场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负责打印,监考教师应对照考场学生名单认真核对并在监考记录上准确填写应到、实到人数及缺考名单。
(3)各学院在考试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教育,重申考场纪律,以端正考风。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应向学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学生漏答题目。考试结束时应等待清点试卷后学生才能离开考场。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学生不准进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学生证,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标志。各监考教师应认真地执行此条规定。各科目任课教师负责巡视各考场。各学院应安排院领导巡视考场。教务处将邀请校领导和督导员在考试(查)期间巡视考场、检查监考情况。巡视人员应佩戴教务处印发的标志牌。
(5)监考人员若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将该生作弊证据连同试卷、监考人员书面证明材料交学院考试领导组。学院考试领导组要及时写出该生作弊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学校教务处,上报学生作弊材料包括考场记录复印件、作弊证据、监考人员证明、学生检查及学院处理意见等。监考人员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于缓考、免修等手续的办理截止于17周,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办理。
5.成绩录入工作
(1)成绩录入采用青果校园平台,录入成绩系统开放时间为4周,第17周至第20周,请各任课教师应在2018年1月20号之前登录校园青果校园信息平台输入成绩,错过录入时间成绩将无法录入。成绩录入后,经院领导审核后打印成绩单及试卷分析(任课教师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各学院汇总后留存备案。
(2)成绩录入时,学生考试作弊按“0”分计,缺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缺考”字段,缓考在备注栏内选择“缓考”字段。注意,无故缺考考生将取消参加任课补考的资格。
(3)成绩录入过程中,在暂存状态下,成绩录入出现错误可以清空保存,重新录入成绩。
(4)在未确定成绩录入完整无误的情况下,先点击暂存,经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提交后发现有误的,需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试卷,到教务科进行更正。
二、下学期课表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2018年1月5日前在青果校园信息平台填报并核对下学期开课计划。请各教务办公室主任和公共教研室主任于2017年12月28日9:00到C208会议室集中排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请开会时携带课程排课安排。
第17、18周为学院统一排课时间,第19周为教务处审核时间,第19周结束将关闭排课系统。
排课请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排课。
2.单周周二为教学例会,单周周二下午原则上不安排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各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务办主任的课;双周周五下午后两节为全校教研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3.学院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晚上,不与各院正常课时冲突。
4.除公共选修课外,其他课程的编排应尽量使用教学内时间,避免中午及晚上排课。
5.一周内同一课程的上课时间应有一定间隔时间。
6.体育课原则上尽量避免安排在上午1、2节。
7.周一至周五为正常授课时间,周六、日原则上不安排课时,但因教学资源紧张所致除外,各院部或教师因其它原因申请在周六、日排课,须经教务处审核并批准。
8.各院部应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安排课程时间。
9.同一理论课程及某些特殊课程不得四节连排。
10.课程编排中应考虑本院教室的合理满负荷使用。
11.排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教学管理部门沟通。
12.课表排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需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