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暨推荐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高等学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各高校推荐的教学成果,需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且不少于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内容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成果主持人要求
教师个人及团队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主持人应当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单位集体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是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项。
四、推荐要求
各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的教学成果,均须按如下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支撑成果的其他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 1 万字。
4.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 AVI、MPEG、MOV 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各申报老师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登录校内评审平台http://zhzhu.zlgc2.chaoxing.com/提交相关材料,材料1-4以PDF格式上传,上传提交的申报表需含签字和单位公章。登陆账号:职工号;初始密码:s654321s;登录后选择“在线申报”。联系人:尤胜,联系电话:68229814。
教务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