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相关教学工作将于2019年8月28日开始,为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近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及考试时间安排
学生于8月28日开始分批返校后,相继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下实践教学,不足部分,利用返校复学后的周末补足。
9月16日-9月22日:进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试线下进行;
9月23日-9月30日:进行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试线下进行;
补考安排在国庆假期后的第一周进行。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确认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共19周,其中教学周为18周(已在线进行2周教学,国庆节假期后开始进行本学期第3周教学),第19周为考试周。请各学院再次检查本院课表(包括实验课表)是否还有错排、漏排和需要调整修改的情况,如需调整,请务必于8月30日下午17:00前在青果教务系统完成修改并确认,各教学单位教务办主任及单位负责人对教师上课时间是否有冲突、教室是否有冲突、排课教室的容量是否与上课的学生数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课表准确无误。开学第一周,教务处将对排课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对排课有问题的教学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通报,构成教学事故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授课通知
请各学院(部)报到时,确认是否已按期末工作要求将本学期《教师授课通知单》(附件1)下达给授课教师,学校将在开学初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下达授课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授课要求
各位任课教师认真备课,授课教师应准备的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标准、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案、PPT等,课前应向雨课堂上传课程网络资源(授课计划、PPT等),应提前一周完成下周应布置的习题答案,每次课前应利用雨课堂进行学生考勤。
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
五、教研活动
请各学院(部)根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教研活动计划,于9月4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明德楼C203,杨健,68229756)。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研活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安排教研活动,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的教研活动计划进行督查。
六、集中实践教学
各教学单位于9月4日17:00前,将2020-2021第一学期实习实训等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安排报教务处实习实训科(明德楼C203,赵明,68229756)。金工实习在校内工程训练中心进行,具体事宜请开课学院与工程训练中心联系。
七、网络设施设备
请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检查网络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并于8月30日17:00前将检查结果以纸质稿形式由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明德楼C203,杨健,68229756)。
八、校内实验实训
请工程训练中心、文科实训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检查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情况,并于8月30日17:00前将检查结果纸质稿由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明德楼C203,赵明,68229756)。
九、后勤保障
请后勤服务中心检查各教室多媒体设备运行是否完好、课桌椅数量是否与教室容量匹配等;检查所有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水电等,于8月30日17:00前将检查结果以纸质稿形式由处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明德楼C201,刘璐,68229812)。
十、教学检查
自9月2日开始,学校将对教学工作、教学条件准备工作等进行检查。校内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将根据各学院确认的课表,采取教学现场实地巡查、听课及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校外实习实训将根据学院的实习计划,进行现场实地巡查。
十一、作息时间
|
节次 |
时间 |
上午 |
第1节 |
08:10-08:55 |
第2节 |
09:05-09:50 |
第3节 |
10:10-10:55 |
第4节 |
11:05-11:50 |
下午 |
第5节 |
14:00-14:45 |
第6节 |
14:55-15:40 |
第7节 |
15:50-16:35 |
第8节 |
16:45-17:30 |
晚上 |
第9节 |
19:00-19:45 |
第10节 |
19:55-20:40 |
十二、转专业
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于学生返校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0年8月25日